7月25日,省妇联权益部接待了两名特殊的上访人员,他们满脸微笑,刚一进门就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他们正是曾经来省妇联上访过的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妇女李某和其丈夫,今天就为他们安置补偿问题的解决专程来省妇联表示感谢。
李某曾经来过省妇联权益部,一进门便哭着说,“总算找到了妇联,找到了给我做主的地方,我有着一肚子的委屈,需要向娘家人诉说,恳求你们的帮助。”接访干部耐心地倾听了李某的诉说。原来,李某于1975年就在原雁滩公社农牧厂参加工作,1982年因妊娠后期无法工作而请假休息,后因多种原因未在返场继续工作。2000年7月,雁滩乡雁党发【2000】29号文件和41号文件规定,对1982年在乡办企业工作,而未划分承包地的职工进行安置和补偿。但该企业以李某生育小孩后再未上班为由,取消了其安置补偿资格,致使李某既没有承包上土地,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李某就这一问题从2004年开始多次找相关部门上访,均无果。经同事和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省妇联。
省妇联权益部对李某的这一信访问题高度重视,认为这一做法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土地权益,接访当天,就与雁南雁北街道集体资产管委会进行协调沟通,并发公函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解决好这一问题。之后,又反复打电话询问、督促。经过多次协调,雁南雁北街道集体资产管委会于2013年4月与李某签订了安置协议,一次性补偿李某3.5万元。长达9年之久的妇女土地权益上访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李某的到来,对权益部全体干部带来了极大的鼓舞。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以“一杯热茶、一张笑脸、耐心细致、全力帮助”的工作态度,热情接待每一位上访妇女,切实解决每一个上访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