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出席甘肃省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推选工作,市妇联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好中选优,注重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扎实推进代表选举推荐工作。
一是严格代表条件,确保代表性。为了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妇女群众公认的优秀代表推荐上来,市妇联明确要求每位代表在政治、思想、业绩、作风等方面都必须优秀,在本地本行业妇女中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且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受到群众认可,妇女拥护,各县区、各单位、各系统在推选代表过程中,严格按照代表的条件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和选举,真正把妇代会代表选准、选实、选好。
二是严格代表构成,确保广泛性。根据省妇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基本条件,庆阳市妇联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了涵盖专职妇女工作者及机关妇委会、农林、商业、金融、文体、卫生、党政群团、两新组织等各界出席省妇女十三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名额分配表。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又充分考虑其代表性,着眼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优秀女性,注重代表的广泛性。经协商推荐、选举,在产生的29名代表中,专职妇女干部17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1人,农林牧水利5人,商贸服务1人,金融税务1人,文化教育1人,体育卫生1人,党政群团1人,两新组织1人;其中,中共党员18人,无党派11人,少数民族4人。
三是严格推选程序,确保先进性。根据《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和代表要求条件,各级妇女组织通过选举或民主推荐方式,并由所属单位党组织审查把关,产生出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经市妇联审查,汇报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后,于5月27日组织召开了市妇联二届七次执委会,进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了出席甘肃省第十三次妇代会代表。在代表的推选过程中,注重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29名代表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13名、代表平均年龄39.8岁,其中35岁以下有7人,36-45岁有14人,46-55岁有8人;大学14人,大专10人,中专(高中)及以下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