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来,庆阳市妇联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每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会,每季度研究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同县区妇联签订责任书,把对反腐倡廉任务压实、责任靠实、措施落实。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增强党性和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途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系统性的学习,做到了廉政教育常讲,廉政警钟长鸣,促使每位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截止目前,组织集体学习23次89小时,其中警示教育2次,每次集体学习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相关内容。同时,还组织干部职工赴南梁参观革命遗址,缅怀革命先烈,坚定理想信念。 三是靠实主体责任。讨论制定了《市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市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绘制了《市妇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市妇联纪检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图》,采取图标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严格落实规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的执行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廉政准则》,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未发生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清理办公用房,严控出差费用,严禁公车私用,遵守“八项规定”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