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巾帼文明岗”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展示全县广大妇女爱岗敬业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妇女以实际行动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近期,民乐县妇联制定了《关于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意见》,内容涉及“巾帼文明岗”的规范管理、资格认定、挂牌公示、社会监督、动态管理、激励考核等一系列创建活动运行机制,要求全县各级“巾帼文明岗”要以把“巾帼文明岗”建设成为妇女建功成才的阵地,文明服务的窗口,行业形象的样板”为目标,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奖励考核制度,进一步深化各级文明岗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集中展示全县广大城镇妇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县妇联同时还印发了《民乐县“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指导各“巾帼文明岗”开展自查工作,并将于近期对各“巾帼文明岗”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